為幫助我院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中遇到的突發性、特殊性、臨時性的經濟困難,保障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号)文件精神,結合本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補助原則
(一)救急救災;
(二)公平、公正、公開;
(三)合理補助,規範使用;
(四)專款專用。
二、申請條件
特殊困難補助的申請條件。我院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學習努力,生活儉樸,品行端正,無違紀行為者,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可以申請院特殊困難補助。
(一)學生本人突患重大疾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發生的醫藥費數額較大,學習、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費用難以得到保證者;
(二)學生父母突患重大疾病或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突發變故,個人經濟來源受到很大的影響,學習、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費用難以得到保證者;
(三)學生本人在學校或二級學院實施的教育教學、文體活動中,或者在學校、二級學院組織的校外活動中,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
(四)遭遇其它突發性、特殊性經濟困難确需資助者。
有上述情況之一者,可在事發三個月以内申請一次性特殊困難補助。
三、限制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院可以不予補助,或取消其受助資格并責令其退還已領的補助金額。
(一)處于休學期的;
(二)學習不思進取,在校學習不求上進者,當年所學課程有兩門或兩門以上不及格的;
(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受到學校紀律處分的;
(四)有高消費行為,或抽煙、酗酒、鋪張浪費的;
(六)在申請困難補助過程中弄虛作假,影響資助工作正常開展的;
(七)其他不符合補助條件的。
四、補助标準
原則上,院級特殊困難補助每人每學年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3000元。
(一)特殊困難補助分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個檔次。
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罹患重大疾病、遭受嚴重意外傷害,總花費三萬元以下的定為1000元檔次,總花費3萬元至6萬元的定為2000元,總花費6萬元以上的定為3000元。
(二)每生每年原則上隻能享受一次院特殊困難補助。
五、申請程序與審批
(一)學生本人需向所在學院輔導員或班主任提交《棗莊學院學生特殊困難補助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或複印件;證明材料包括:
1.相關證件,如扶貧幫扶手冊、低保證、五保證、特困職工證、下崗證、殘疾證、烈士證等;
2.直系親屬或本人患病的,需提供醫院診斷證明和相關票據;
3.家庭遭受災害的,應提供學生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受災證明。
(二)學院輔導員或班主任對申請特殊困難補助學生的情況進行核實,确定補助類别;
(三)院級資助由學院主管領導審批後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學生工作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彙總,報學校資助領導小組審批、備案。
學生因病、家庭變故、不可抗力等情況無法自行提交申請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在核實相關情況後,可代為辦理申請手續。
(五)特殊困難補助的發放方式:院級補助發放依據《棗莊學院二級學院學生資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進行發放。
六、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文學院負責解釋。
文學院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