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網絡陣地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作者: 時間:2019-08-16 點擊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文學院網絡陣地建設,促進學院網絡媒體有序健康發展,充分發揮網絡媒體在展現文學院形象、發布新聞信息和服務師生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更好地滿足師生、校友及公衆對網絡媒體信息的需求,根據教育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網絡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所指網絡陣地範圍包括以文學院為單位和師生員工個人名義建設、認證并作為單位信息平台、群體信息交流平台運行的網絡、手機等網絡媒體傳播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網站、論壇、微信、微博、人人、手機軟件移動客戶端(APP)等。

第三條網絡陣地建設與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管理機制

第四條學院對校園網絡陣地實行責任歸口和登記備案制度。黨總支負責學院網絡陣地歸口管理,其職責是制定網絡陣地發展規劃,研究制定管理政策,統一管理、協調,監督檢查與考評學院單位網絡媒體運行狀況等。校園網絡媒體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責任管理,網絡陣地建設單位必須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包括建立責任體系、落實工作隊伍、完善内容發布審核機制等。需要開通網絡陣地平台的單位和個人,事先須向黨總支提出申請,創建一周内,由黨總支負責向學校黨委宣傳部備案,填寫《校園網絡媒體備案登記表》,所在單位管理責任人需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賬号名、後台管理人員或維護方式發生變更,應在一周内,以書面形式報黨總支或黨委宣傳部備案。

第五條學院對校園網絡陣地實行各負其責制度。學院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為一級平台,由黨總支直接管理。各科室和教研室主辦的微博、微信和其他網絡媒體為二級平台,由各科室和職能部門負責建設和管理,學院黨委書記和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網絡陣地建設和管理第一責任人。學生班級、團學組織、社團及群體創建的網絡媒體為三級平台,學生班級、團學組織、社團的網絡媒體歸口學院團總支管理,群體和個人的網絡媒體由創辦人所在單位管理。

第六條學院對一級、二級校園網絡陣地平台實行審批和年審制度。未進行審批的平台要自行解散,未通過審核的平台不得繼續運行。

第七條以學院師生員工個人名義建立,主要用于工作交流,傳播内容主要涉及學校(學院)事務的各類網絡媒體,實行管理員負責制,納入創建人所在科室管理。除此以外,以個人名義創建的網絡媒體,不得以“版权所有:正规买球app十佳排行 - 网上买球十大正规平台學”、“ 棗院”等名義運營或運行,且本人對所發信息負全部法律責任。

第三章工作機制

第八條學院各網絡媒體應有明确的定位和服務對象,注重個性發展,提高文化内涵,避免重複建設。

第九條建立網絡媒體内容發布聯動機制。在涉及學校(學院)重大事項或突發事件危機應對時,各網絡媒體應按照學校(學院)官網、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發布信息進行原文轉發,嚴禁私自發布相關信息。

第十條建立網絡媒體内容發布審查機制。網絡陣地平台建設管理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對所發布内容的真實性負責,嚴格執行“先審後發”制度,嚴禁發布不實、虛假和錯誤信息。

第十一條建立信息糾錯機制。各單位要對網絡媒體賬号及内容加強日常管理,必要時實行24小時監控。網絡媒體對已發布的不當信息要及時處理。如出現有損國家、社會、學校、學院聲譽等的不良信息,須及時向黨總支或黨委宣傳部報告。

第十二條建立保密管理責任制。嚴格遵守《保密工作條例》等相關規定,嚴禁發布涉密信息。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十三條網絡陣地各平台責任單位應配備一定數量的管理員,負責網絡媒體的管理、監管和信息安全工作。網絡陣地各平台責任單位必須切實加強賬号管理和内容監管,确保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對出現違規内容的平台,情節嚴重并造成不良後果的,将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責任。

第十四條網絡陣地各平台涉及校内數據服務的,服務器必須設置在校内,并按學校信息發布網絡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報信息技術中心審批。

第十五條學院内各單位所提供的各類信息查詢服務内容,要加強網絡運行程序安全漏洞的檢測,及時維護,不得向校外媒體平台提供任何查詢服務。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文學院黨總支負責解釋。



文學院網絡陣地建設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史大豐 楊全順

副組長:王昌龍 段聖玉

成員:韓笑 劉成 邵園園 王茜廉奇 王竹梅

黨總支網絡陣地管理員:王竹梅

學生班級、團學組織、社團的網絡媒體管理員:韓笑

教研室網絡媒體管理員: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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